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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文旅惠民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3-04 12:06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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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工作部署,根据我市文旅消费促进工作有关安排,我局拟开展2025年乐山市文旅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为确保发放工作顺利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合作平台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质及申报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具备全面的资金转接清算能力、灵活的票券系统功能及运营能力,可提供折扣、立减、票券、券包、消费送券等多样化营销工具,以保障项目高效、平稳、安全实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较强的公信力、品牌知名度,具备普适性、通用性较强的支付载体和工具,有丰富的政府消费券活动承办经验,且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发放平台全程监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确保消费券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需及时采取各类风险管控措施并能及时有效处理,并及时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馈,尽快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全力配合上述资金的追回。

2.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能够通过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核销消费券。能够有效规避篡改IP地址违规领券的情况。

3.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第三方企业审计和绩效评价。每批(次)消费券发放后,及时提供本批(次)消费券发放数据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和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平台支持文旅消费券核销的商户可覆盖乐山市域范围,重点覆盖文化、娱乐、旅游业等消费券发放领域,且能对商户按区域和企业分类进行有效管理。

2.具备较为丰富的政府消费券发放经验,具有完成消费券发放工作的相应数量、专业水平的相关人员团队。

3.依法依规确定商户,向符合条件的商户发布通知并收集报名资料,引导商户在消费券发放期间叠加优惠措施,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

4.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及时解决文旅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

5.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鼓励平台在活动期间与财政投放资金配套相应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五)能免费提供发券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服务。

二、评审标准

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主动联系我局并领取《乐山市公开遴选2025年文旅惠民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评审标准》,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三、申报方式

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于2025年3月5日—7日(仅限工作日)18:00前,按照上述“申报条件”中明确的内容,将相关印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平台简介、参与发放消费券的能力及相关资质证明、风险防范以及配套优惠和宣传推广等工作计划、领券页面设计介绍、针对性发放方案、以往类似活动成果展示等、平台拟叠加的资源等类似的活动情况及企业营业执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70号文旅大楼,联系人:杜雨桥;联系电话:0833-2513610),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一家或多家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若仅有一家企业申报(需满足申报条件),则不再另行组织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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